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與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區(qū)別

2022-06-01 14:28:16 作者:diaohaiying

1.交通肇事罪是什么?

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法規(guī),發(fā)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(chǎn)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。交通肇事人造成重大事故、重傷、死亡或者公私財產(chǎn)重大損失的后果,主觀上只能是過失,即行為人主觀上不希望發(fā)生危害社會的嚴重后果。交通肇事罪是結果犯,即僅違反交通管理法規(guī),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,不構成交通肇事罪。

二、交通肇事罪與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區(qū)別

《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條規(guī)定,放火、決水、爆炸、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(chǎn)遭受重大損失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條規(guī)定,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(guī),因而發(fā)生重大事故,造成重傷、死亡或者公私財產(chǎn)重大損失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由此可見,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放火、斷水、爆炸、投毒等法律明確規(guī)定以外的危險方法,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。該類犯罪的行為人采用放火、斷水、爆炸、投毒等法律明確規(guī)定的犯罪方法以外的危險方法,危害不特定多數(shù)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財產(chǎn)安全。法律在這里沒有規(guī)定危險方法,因為實踐中有各種形式的案例,無法一一列舉。主觀上,人的行為是故意的,可分為直接故意或。故意,是希望危害公共安全的結果;間接意圖是讓危害公共安全的結果發(fā)生,即對危害公共安全的結果持無所謂的態(tài)度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行為犯,即只要實施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,無論是否實際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,都構成犯罪。

交通肇事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關鍵區(qū)別在于行為人的主觀心態(tài)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。行為人明知自己行為的嚴重后果,卻希望或者放任其發(fā)生。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。行為人應當預見到因其行為可能導致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,但過失未能預見或者輕信能夠避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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