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輛定損金額誰說了算?對車輛定損不滿意咋辦

2024-10-30 06:02:42 作者:資訊小編

一般情況下,車輛事故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時,保險公司會委派一名定損員對事故車輛進行定損,損失金額由保險公司通過定損給出。

當然,如果車主對保險公司給出的定損金額不滿意,可以要求保險公司重新定損,也可以委托相關有資質的機構進行鑒定。如果異議沖突上升到法律層面,可以請求國家物價局價格認定中心做出評估(物價局作為國家行政單位,一般不介入普通交通事故),物價局給出的定損金額一般是最權威的,法院只會認可物價局做出的評估。

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

根據(jù)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第76條

機動車發(fā)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,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;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(guī)定承擔賠償責任:

(一)機動車之間發(fā)生交通事故的,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;雙方都有過錯的,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。

(二)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、行人發(fā)生交通事故,非機動車駕駛人、行人沒有過錯的,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;有證據(jù)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、行人有過錯的,根據(jù)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;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,承擔不超過10%的賠償責任。

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、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,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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