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,責任怎么劃分

2023-11-21 16:35:15 作者:蔡金盛
非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相撞的責任劃分,應當根據(jù)事故當事人的過錯來認定各自的責任,具體的責任劃分以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(jù)當事人的行為對發(fā)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,確定當事人的責任,具體內容如下:

1、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,承擔全部責任;

2、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(fā)生道路交通事故的,根據(jù)其行為對事故發(fā)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,分別承擔主要責任、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;

3、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,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,各方均無責任。

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,他方無責任。

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(jù)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。

劃分依據(jù)

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劃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之上。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,在我國有統(tǒng)一的規(guī)定,具體內容如下:

1、非機動車駕駛人、行人沒有過錯的,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;

2、非機動車駕駛人、行人有過錯的,根據(jù)過錯的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;機動車一方?jīng)]有過錯的,承擔不超過10%的賠償責任;

3、受害人和機動車一方對交通事故的發(fā)生都沒有過錯的,由雙方分擔損失;

4、交通事故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、行人故意造成的,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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