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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出租車實行50萬公里報廢“新政”

2006-06-29 09:26 作者:佚名 責任編輯:lishumei
關鍵詞:廣州 出租車 報廢 

  新華網(wǎng)廣州3月7日電 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日前表示,廣州出租車將實行50萬公里報廢“新政”,采用過渡模式應對目前市場遺留下來的供車模式,妥善處理企業(yè)和供車司機的利益。據(jù)悉,廣州計劃用3年時間,實現(xiàn)供車模式向承包模式轉變。

  廣州市交委日前召開出租車企業(yè)座談會時明確表示,廣州市將按照國家汽車報廢標準對行駛里程達到50萬公里或使用8年的出租車報廢更新。業(yè)內人士稱,按照目前出租車的營運情況,只需四五年時間就可達到50萬公里,因而執(zhí)行50萬公里報廢的“新政”已成定局。

  廣州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負責人對此表示,車輛隨著行駛里程的加大,機械磨損就加大,因此以車輛的使用程度來界定出租車推出市場的標準,是最合理的方式。

  目前廣州現(xiàn)有的1.6萬多輛出租車中,約有70%仍采用供車經(jīng)營模式,在管理上弊端重重。據(jù)廣州市交委負責人介紹,由于供車價格居高不下,落地14萬元左右的出租車,供車價格已高達30多萬元。為如期完成供車,爭取在供斷后3-5年內獲得收益,供車司機盡可能延長營運時間,甚至采取兜路、爭客等手法欺詐乘客,安全和服務質量根本沒有保障。有的車主不找有資格證的出租車司機參與營運,而是找不具資格的非編司機開車,往往造成企業(yè)、車主、司機三者分離,使管理脫節(jié)。

 。担叭f公里報廢“新政”的實施,將轉變出租車的經(jīng)營模式。記者從廣州市交委獲悉,廣州將用3年時間,逐步建立完善司企勞動承包關系,明確出租車企業(yè)應全額出資購買車輛和繳納各項稅費,禁止采取車輛掛靠、一次性“買斷”行為,從供車模式日漸過渡到承包模式。

  這就使得企業(yè)必須出資購車,并直接管理出租車司機,無資格證的非編司機自然被淘汰出局。廣州市交委認為,此舉不僅使利用出租車經(jīng)營權進行牟利的人無利可圖退出市場,還可以使無資格證的非編司機沒有立足之地,使廣州近3萬正當經(jīng)營的合法司機和每天近60萬的出租車乘客利益得到真正保障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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