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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6萬拖了兩年 保險公司居然如此會抵賴

2005-08-29 09:46 作者:佚名 責任編輯:yangmin
關鍵詞:車險理賠 保險 

  2005年8月3日早,北京,暴雨。

  北京鐵馬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經(jīng)理姚飛依舊冒雨驅(qū)車前往北京著名的桃鄉(xiāng)——平谷區(qū)。雖然正是桃子收獲的時節(jié),但姚先生卻絲毫沒有摘桃的興致。

  將近兩年的時間,連姚先生自己也數(shù)不清到底來了多少趟平谷。每次來都不是為了游山玩水,而是直奔人保平谷支公司。

  1.6萬元維修費一拖就是兩年

  事情發(fā)生在2003年6月19日。

  駕駛?cè)f豐SUV的司機在勸阻另外兩個在路邊爭吵的司機,不料反倒使其中駕駛130貨車的司機將矛頭轉(zhuǎn)移到自己頭上,情急之下,130貨車司機故意用自己的車將萬豐車撞壞。

  2003年6月20日,撞壞的萬豐SUV被拖到北京鐵馬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,經(jīng)作價,萬豐SUV的維修費用合計為1.6萬元。憑借保險公司出具的定損單,修理廠開始維修萬豐SUV。

  2003年8月初,萬豐SUV修好,但萬豐SUV所投保的人保平谷支公司卻沒有支付維修費用。無奈之下,修理廠只好把修好的車暫時扣留。

  直到2003年12月19日,車主向修理廠提交了書面說明,同意協(xié)助修理廠向保險公司索要維修費。2004年1月,人保平谷支公司出具書面證明,同意將維修費在2004年2月18日支付。鑒于雙方的證明,修理廠將修好的萬豐SUV交給了車主。

  但是,這筆1.6萬元維修費卻由此一直拖欠到現(xiàn)在。也就是從這時起,姚先生開始了他的追款之路。

  每次的答復都是“馬上就賠付”

  車開到平谷,雨也漸漸小了。大約十二點半左右,姚先生來到了人保平谷支公司大門前,但大門緊鎖,保安告知下午一點半才開始辦公。隨后姚先生在附近的飯館吃了頓便飯,從飯館出來姚先生直奔人保平谷支公司,雖然天已放晴,但接下來的結(jié)果卻讓姚先生的心情怎么也放晴不了。

  姚先生來到了理賠部劉經(jīng)理的辦公室。見面后,兩個“老熟人”就聊了起來,顯然接觸了不止一兩次。但一說到“正事”,劉經(jīng)理顯得十分苦惱:“只要是總經(jīng)理批了,我們肯定會照辦。我們只是具體辦事兒的,做不了什么主。總經(jīng)理今天到代辦處辦事兒了,我看你們還是改天再來吧!

  從人保平谷支公司的辦公樓出來,姚先生一臉郁悶。他開始給劉總經(jīng)理打電話,果然他在北京城區(qū)的代辦處,得知是兩年前萬豐SUV的事兒以后,他以種種借口拒絕了姚先生。問題依然沒有解決。這次姚先生又白跑了一趟。

  記者與人保平谷分公司北京代辦處的工作人員取得聯(lián)系,他對記者說,姚先生剛剛和他因此事通過電話,這筆維修費用應該很快就能賠付給修理廠。

  保險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求償權(quán)

  北京律師協(xié)會汽車與交通法律事務專業(yè)委員會副主任李湘軍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如果保險公司確實以書面形式表示同意賠付維修費用,修理廠也表示同意,那么修理廠有權(quán)直接向保險公司提出支付維修費用的要求。保險公司可以在支付了上述維修費用后,向130車一方行使代位求償權(quán)。

  本案表面上看只是一個修理費的賠付問題,但內(nèi)在的法律關系還是比較復雜的。修理廠與保險公司之間是沒有直接法律關系的,修理廠與萬豐車主之間是承攬合同關系,萬豐車主與保險公司之間是保險合同關系。因此,萬豐車主應是維修費用的支付義務人。

  另外,本案中發(fā)生了債務轉(zhuǎn)讓的法律行為。由于保險公司以書面形式表示同意賠償維修費用,根據(jù)《合同法》中有關債務轉(zhuǎn)讓的規(guī)定,萬豐車主應承擔的債務轉(zhuǎn)讓給了保險公司,保險公司也就成了維修費用的支付義務人。

  而本案中,維修費用損失的最終賠償義務人應當是130車一方。萬豐車主既可以直接起訴130車一方,也可以根據(jù)《保險法》和保險合同的規(guī)定向保險公司提出先期賠償?shù)囊螅kU公司可以根據(jù)《保險法》的規(guī)定向萬豐車主賠償或直接向修理廠支付維修費用后,向130車一方行使代位求償權(quán),追償有關損失。而由于130車一方是駕駛員故意造成的萬豐車損壞,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,應屬治安案件。因此,即使130車主購買了有關保險,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償?shù),所有與此有關的損失應由130車一方承擔,至于是由駕駛員承擔,還是由130車主承擔,就需要其提供相應證據(jù)進行甄別了。

  修理廠每年損失都在6萬元以上

  回來的路上,姚先生向記者吐了一路的苦水。

  他對記者說,他的修理廠每年各種呆賬、死賬至少要在6萬元以上,其中由于保險公司拖欠的費用占相當大的比例。比如說,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變更后沒有及時明示,再加上客戶的不配合種種原因,使很多事情到了最后就變成保險公司、客戶之間的相互推諉、扯皮。姚先生還向記者表示,如果這筆維修費用再要不回來的話,就要以法律手段來解決。

  保險公司不“保險” 姚先生的遭遇不能不讓人這樣想:難道這年頭連保險公司都不“保險”了?事實上,近年來保險公司拖欠保費的事情屢見不鮮。

  投保的目的是為了在將來可能發(fā)生的保險事故中得到賠償?杀YM交了,事故出了,賠償卻一拖兩年至今未果。

  當今,誠信為本已經(jīng)成為很多企業(yè)的經(jīng)營宗旨。而保險公司拖欠保費的事件,也從另一個側(cè)面暴露了保險公司內(nèi)部經(jīng)營管理中出現(xiàn)的漏洞。我們很難想像,一個自身管理上漏洞百出的企業(yè),如何實現(xiàn)它的誠信。

  但管理上的漏洞絕不能成為保險公司拖欠保費的借口。在誠信時代,我們呼喚每一個社會成員拿出自己的誠信來以誠相待。

  按說,保險公司在支付了維修費后有向130車一方行使代位求償?shù)臋?quán)利,事情就可以得到圓滿解決。但記者了解到,保險公司遲遲不賠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對130車一方的追償很難實現(xiàn)。因為事先預見到追償不能實現(xiàn)而拖欠應當賠付的維修費,這種行為我們很難說是誠信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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