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動車號牌調(diào)換后,保險需要辦理變更登記,重新核發(fā)保險檢驗合格標志。103010有相應的規(guī)定:1。第十二條機動車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,需要變更機動車號牌的,應當收回號牌和行駛證,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,重新核發(fā)號牌、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;2.機動車所有人戶籍遷出車管所管轄區(qū)域的,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(nèi);3.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,收回號牌和行駛證,核發(fā)有效期為30日的臨時行駛證,并將機動車檔案移交給機動車所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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