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三十八條規(guī)定:右轉車輛需要給直行車輛讓路。直行車輛有優(yōu)先通行權。右轉車輛需要減速等待直行車輛通過。直行車輛通過后,右轉車輛只能行駛。遵守交通規(guī)則,這是每個司機應該做的。 根據(jù)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三十八條規(guī)定: 1、綠燈亮時,準許車輛通行,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、行人通行; 2、紅燈亮時,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、行人通行的情況下,可以通行; 3、沒有交通標志、標線控制的,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,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; 4、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; 5、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。 汽車在拐彎時需要掌握好汽車的速度,一定要提前減速才能安全通過。在向左拐彎時盡量拐大一點的彎,向右轉彎時不要拐大彎,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影響執(zhí)行車輛的行駛。汽車在轉彎的時候一定要提前打開轉向燈,否則會受到交警部門的處罰,如果汽車在轉彎的時候不放慢車速也不打轉向燈,一旦出現(xiàn)意外車主就需要承擔絕大部分責任。 駕駛人在駕車上路時應當提前熟悉我國的道路安全法規(guī),避免因為不懂法的情況下做出違法的行為。遵守道路安全法規(guī),在保障自己的安全的同時還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