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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事故定損報價差一倍 究竟該誰說了算

2006-10-16 09:43 作者:佚名 責任編輯:wangfeifei
關鍵詞:車險 理賠 差價 定損 

  紹興一車主怒告保險公司成了全國“第一人”

  發(fā)生車禍后,評估公司和保險公司先后為同一輛事故車定損。令人啼笑皆非的是,兩者的估價竟相差一倍,保險公司以評估公司估價過高為由拒絕賠付。近日,紹興一車主怒告保險公司,成了全國首例向保險公司索要定損權的官司。

  離譜定損惹惱車主

  今年6月23日,車主謝某所駕駛的桑塔納轎車在紹興袍江開發(fā)區(qū)與對方車輛發(fā)生碰撞。交警在現(xiàn)場對雙方責任進行認定后,將事故車輛拖至紹興市事故處理中心,并委托紹興百姓價格事務所有限公司對車輛損失進行評估。幾天之后,該公司評估出了價格,總維修費用為15977元,其中受損零部件報價12177元。

  這輛桑塔納車是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紹興分公司買的保險,一開始保險公司并沒有對這一估價提出異議,但是當理賠工作進入實質階段時,糾紛卻發(fā)生了。保險公司拿出了一份與評估公司截然不同的定損清單,受損車輛零部件報價僅6012元。保險公司認為,評估公司的估價過高,不能以此作為理賠依據(jù)。幾經協(xié)商,雙方最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。

  “百姓價格事務所是一家有資質的正規(guī)評估公司,同時也是交警部門指定的評估公司,為什么它的估價不能作為理賠依據(jù)?如果對這一估價有質疑,為何當初不要求重新估價?保險公司開出的定損清單,又有什么樣的合理依據(jù)?”謝某對記者如是說。雙方僵持不下,車主決定將保險公司告上法院。

  爭議一:事故車輛該由誰定損

  9月26日下午,紹興市越城區(qū)人民法院對這一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。事故車輛該由誰定損?在庭審上,雙方辯護律師對此展開了激烈辯論。

  定損由保險公司單方面說了算,這是保險行業(yè)目前不成文的潛規(guī)則。本案為何又多出了一家評估公司?原來,這是紹興市交警部門今年在事故處理方面推出的一項新舉措,由事故處理中心委托評估公司進行定損。目前這項舉措在全國還是首次,被告辯護律師的質疑也因此而起。

  被告辯護律師認為,交警部門無權指定評估公司,因此該評估公司的估價并不能作為法律依據(jù)。在有爭議的情況下,應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共同委托一家第三方評估機構。原告辯護律師則認為,法律規(guī)定事故車輛定損應由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定損,保險公司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做法是不合法的。百姓價格事務所具備評估資質,是一家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評估機構。交警部門委托百姓價格事務所定損并無不妥,如果保險公司有異議,應當在定損時就提出。

  “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(guī)定,地市一級的事故處理中心,可指定一到兩家符合資質的評估機構。百姓價格事務所正是目前我們指定的兩家評估公司之一,我們這樣做的目的是要確保定損過程的公正,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!苯B興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張榮釗在庭審后對記者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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