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座以上載客汽車超載20%到50%

2024-05-08 11:18:42 作者:資訊小編

七座以上載客汽車超載20%到50%的處罰標準如下:

1. 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超過核定人數(shù)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,一次記9分。

2. 駕駛校車、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,一次記9分。

3.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,一次記9分。

4. 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、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,一次記9分。

5.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,一次記9分。

6. 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,一次記9分。

7. 連續(xù)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,一次記9分。

以上是一次記9分的違章處罰項目情況,主要的違章情況針對小型載客汽車的規(guī)定并不多,僅有7座以上超載50%以上,未按規(guī)定正確使用車牌,以及準駕車型不符,才會有記9分的處罰。其他針對中型以上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的規(guī)定也是記9分。無論我們駕駛的是哪一類車型,遵守交通規(guī)則,安全駕駛,才能更好的保障行車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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